
非遗中心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确定的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5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我市文化繁荣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5项)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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