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务公开
关于2025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询价公告
为高质量推进我市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实施,开展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建设,根据省文旅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馆以询价方式选定资质优良的第三方公司实施2025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为更好完成相关工作,抚州市文化馆现将相关项目询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二、项目预算
相关总价预算不高于9.668万元。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全民艺术普及及相关直录播 服务 |
3场 |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条款要求”,同时要求供应商做好抚州市公共文化云平台日常信息维护工作。 |
2 |
采集场馆及其活动信息服务 |
1套 |
四、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五、报价须知
(一)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的构成
(1)报价函
(2)报价单
(3)报价明细表
(4)资格证明文件
(5)其他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内容
2.报价
2.1 所有询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服务、专用工具、调试、验收、运费、保险费和税金等相关费用。
2.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数字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1 供应商须准备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
3.2 响应文件必须打印并每页加盖公章,签字或签章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3.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
3.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 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响应文件”字样。
1.2 封口处有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询价时启封”字样。
1.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因此原因而造成的废标概不负责。
1.4 响应文件扫描件须上传到电子卖场。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1 响应文件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询价地点。
2.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我方将拒绝接收。
3.响应文件的撤回
3.1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询价将被视为无效。
六、询价比选评审
(一)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二)若我馆认为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所有单位均不能满足工作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承诺等)的,我馆有权在询价比选后不与任何一个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单位签署合同。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9日15:00前。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抚州市文化馆。
(三)联系人:李晋,联系电话:0794-8282790。
抚州市文化馆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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