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遗中心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抚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抚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7项)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 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我市拥有丰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为文化强市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附件:抚州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5 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