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遗中心
关于公布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文广旅局、资溪县文旅体局: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强调要积极培养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涌现出一大批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代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能力水平,保护和传承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推荐申报、材料复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66人),现予以公布。
希望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为我市非遗保护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持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抚州市第五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66人)
抚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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