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馆务公开
关于抚州市文化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相关宣传视频的询价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宣传让文化馆成为人民的终身美育学校理念,体现全民艺术普及成效,展现新时代群众文化风采和文化馆人精神面貌,带动网络用户打卡文化馆、体验文化馆服务,营造文化馆网络热度。现拟制作抚州市文化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相关宣传视频。为更好完成相关工作,抚州市文化馆现将相关项目询价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抚州市文化馆“文化馆服务宣传周”活动相关宣传视频
二、项目时间
2025年5月16日——5月26日
三、项目预算
相关总价预算不高于2.3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剧本创作。
能够充分体现“文化馆服务宣传周”主题,展现抚州群文品牌。要求内容生动,艺术性强并紧贴主题。
2.音乐及拍摄脚本拟定。
根据剧本的调性选择合适的音乐作为配乐,并确定拍摄脚本。
3.场景确认。
根据内容及脚本选择合适的拍摄场地。
4.视频拍摄。
5.剪辑及后期合成。
6.摄像设备要求
应使用高清摄像机进行拍摄,信号应选取PAL制,帧速率不低于30p。分辨率应不低于3840x2160,采样率应不低于4:2:2(或所用摄像机的最高采祥率),码率应不低于100Mb每秒(或所用摄像机的最高码率)。如条件允许,可在项目中选取一些特色或重要场景进行4k60p或6-8k拍摄。
五、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国内经工商、税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济信誉的公司。
六、报价须知
1.提供纸质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函、报价单;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证件;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资料均为一式三份。同时对提交的报价资料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2.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卖场佐证等证明材料。
注:报价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文件资料需用文件袋密封后加盖公章。
七、询价比选评审
询价比选评审
(一)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二)若我馆认为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所有单位均不能满足工作合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承诺等)的,我馆有权在询价比选后不与任何一个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单位签署合同。
八、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时前。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抚州市文化馆。
(三)联系人:李晋,联系电话:0794-8282790。
抚州市文化馆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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