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遗中心
抚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专题培训、宣传推广、数字化建设、非遗“六进”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大传播普及力度,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积极作用。
抚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帮带”大课堂第六课开讲了,本期讲述的是“田野作业探索系列之传统舞蹈”。
非遗范畴内,传统舞蹈大体可分为祭祀性舞蹈、民族舞蹈、民间舞和灯彩,而且没有特别明晰的界限,都是深厚文化底蕴孕育的结果,它们或与信仰仪式相连,或体现民族特色,或源于民间生活,或结合灯具增强观赏性,都承载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用于特定场合,有独特的表现形式。
要想深入挖掘传统舞蹈,需从六个方面着手:历史渊源、艺术形式、文化内涵、传承群体、乐器道具、表演场所。历史渊源可追溯起源、演变与传承脉络及地位意义;艺术形式包含动作、节奏等诸多元素与表演形式;文化内涵深植于宗教民俗等;传承群体涉及传承者及所在群体并各具作用;乐器道具种类、工艺等丰富多样;表演场所如广场等与舞蹈功能意义相关联,综合展现传统舞蹈全貌与内涵。
课堂上详细阐述了挖掘传统舞蹈的相关技巧,包括资料收集技巧、实地调查技巧、动作分析技巧、文化解读技巧以及传承创新技巧,尤其要注重创新性转化。申报片拍摄过程中,要体现出内容呈现的完整性和文化内涵,拍摄时要在多角度拍摄的同时,保证画面质量,后期制作时要确保节奏契合舞蹈节奏,避免过度剪辑破坏舞蹈连贯性,能够清晰还原舞蹈的音乐和音效,以增强现场感和感染力。
课程尾声,设置了答疑和交流环节。本次重点探讨的问题是:有个别灯彩,动作并不美观,也是固定时间表演,为什么没有归到民俗类?答疑如下:以前确实存在对跨类别项目归类不严谨的现象,现在越来越规范,对于舞蹈属性偏少,而参与人数众多,且在固定时间演出,民俗属性更重的项目,现在已经归到民俗类了,如崇仁草龙、广昌桥灯等等。
“传帮带”大课堂第六课的举办,拓宽了非遗工作者对传统舞蹈如何进行田野作业的思路,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方向,也对非遗的分类有了更深的认识,为今后传统舞蹈的挖掘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温馨提示
“传帮带”大课堂是抚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旨在普及非遗专业知识,提高对非遗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推动非遗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健康有序发展,热烈欢迎广大非遗从业者、研究者与我们共同探讨。
联系人:饶雅君18279412000
戴楚晨13907947995
徐盛华15207947070
欢迎关注
微信号|抚州市文化馆
抖音号|抚州市文化馆(非遗中心、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