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中心
抚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通过专题培训、宣传推广、数字化建设、非遗“六进”等多项措施,建立健全保护传承体系、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大传播普及力度,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当代、造福人民的积极作用。
抚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帮带”大课堂第二课开讲了,本次课程以“非遗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为主题,旨在通过深入解读《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强非遗工作者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认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的持续发展。
本课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列举了日常工作中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不良现象,详细阐述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基本原则、使用范围、管理与使用禁区、相关建议。每堂课的最后,均设置了答疑和交流环节。本次重点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专项资金使用中,最容易犯错的是什么;二是在下达资金中,某一版块的资金不够用,该如何处理。答疑如下:专项资金使用中最容易犯错的是挪用,一些单位认为,反正我用于非遗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没有中饱私囊就不会有大问题,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危险的;在下达资金中,如果某一版块资金不足,建议向当地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另外,在填资金申报书时务必科学、细致、严谨。
非遗专项资金是国家为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设立的重要资金来源,其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非遗项目的传承保护和长远发展。因此,每一位非遗工作者都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管理和使用的职责。
“传帮带”大课堂第二课的举办,不仅加深了非遗工作者对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认识和理解,也为推动非遗传承与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非遗保护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
温馨提示:
“传帮带”大课堂是抚州市非遗保护中心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普及专业知识,提高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推动非遗工作朝着科学化、规范化道路健康有序发展,热烈欢迎广大非遗从业者、研究者与我们共同探讨。
联系人:饶雅君18279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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